百年古蹟滄桑:臺灣建築保存紀事
內容簡介
台灣第一本完整記錄本國古蹟的歷史變遷、消失、新生與轉化的過程!
歷史建築學家李乾朗的首度回顧,數百年來台灣種族與社會的遷徙流變、統治者遞嬗對於時代建築的種種作為!
本書在述說著台灣古蹟長達數百年的故事,故事中所提到建築物有的消失了,也有的被指定為古蹟而保存下來,能保存的古蹟都值得好好珍惜,因為依佛教的講法,這些都是躲過劫數才能保存下來的建築。
---李乾朗
全文先以近一百年來世界各國古蹟保存活動談起,再回頭追溯臺灣古蹟保存史。十九世紀末西洋傳教士、荷蘭人統治時期的建築碉堡等,清朝治理時期興建的城垣、鐵路、機廠、穀倉等大型公共建設。再到日治時期,學者田野調查原住民房舍及繪圖出版記載,與同步興建神社和現代化建物(總督府、自來水利建設、礦場窯業…等)。
1945年國民政府來台,政治環境大改變,由於缺乏文化意識,很多古蹟遭受破壞而消失。直至70年代,鄉土文化藝術保存的意識抬頭,古蹟保存進而成為一種民粹運動和議題。尤其是林安泰古厝與都市計劃之間,是存、是廢、是移的爭論平衡,其中別收錄「古蹟仙」林衡道、建築教育學者漢寶德、藝術家席德進等人的聲援與事後的發酵。
1980年代之後,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成立,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布,18處一級古蹟的選址、鑑定、和整修,台灣的古蹟保存運動開始步上了正軌。在國際及兩岸頻繁的文化交流下,台灣古蹟保存觀念及實務做法也逐漸有所提升。近年臺灣古蹟保存法的增修、實施如:「容積轉移」的獎勵,和對歷史建築的保存與整修古蹟觀念的調整,以及對於古文物復建、整修、材料、結構等技術性層面的科技現代化,皆有助於文化資產保存的實現。例如:剝皮寮古街的保存,松山菸廠文化園區轉型等成功案例。
古蹟保存與維護是普世價值的工作,保存公共性的古蹟也是一種社會公義。有人說「古蹟就是會說故事的建築」。無論是成人或兒童都喜歡聽故事,動人的故事可以引發豐富的想像力與創造力,而我們知道所有的故事情節要有建築背景。所以,文化資產為文化建設之基礎,先民的文化遺產永遠是後人創造的根本。
作者簡介
李乾朗
1949年出生於臺北淡水
中國文化大學建築及都市設計系畢業
現職:
國立台灣藝術大學 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教授
中國文化大學建築系副教授
財團法人中華民俗藝術基金會董事
台北市開放空間文教基金會董事
主要工作:
主持古蹟調查研究計畫、發表研究報告
出席各級政府之古蹟評鑑會議或文化資產議題會議
撰述古建築、近代建築有關出版品
重要著作有:
《臺灣建築史》、《臺灣近代建築》、《臺灣建築閱覽》、《古蹟入門》、《臺灣古蹟建築圖解事典》、《臺灣古建築二十講》、《巨匠神工》等書。
藝術特展:
2012年曾於臺北市中山堂舉辦古建築偵探的奇幻旅程──李乾朗建築手稿暨收藏展。
目錄
第一章 世界近百年來古蹟保存緣起與發展
西歐國家向外擴張殖民政策與帝國主義形成
拿破崙征埃及開啟考古學之發展
埃及學之進展帶動中東、遠東考古熱潮
法國與英國古蹟保存之相異觀點
古蹟保存觀點介乎法國、英國間之義大利派別
十九至二十世紀古蹟修復示範—巴特農神殿
建立世界維修古蹟重要共識之法則—雅典憲章
高棉吳哥窟的發現引發亞洲古文物熱潮
1964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
十九世紀末日本明治維新時期古蹟保存作法
開啟工業建築再利用之先例—奧塞美術館
1972年聯合國UNESCO通過「世界遺產」公約
古蹟的真實性
第二章 1945年之前臺灣古蹟保護史略回顧
清代臺灣各府縣修志記載自然地理產物及重要祠廟衙署建築
清代對臺灣各地古蹟之紀錄文獻
清代遺留的方志文獻為今日考證古蹟重要資料
臺灣四口開埠通商外國探險家來臺
馬偕傳教士收集漢人及平埔族文物為私人博物館之始
1985年後日本對臺灣天然資源及原住民文化之調查
日治時期臺灣古蹟的移築保存和御遺蹟的訂定
1910至1930年間為臺灣廟宇建築技術高峰時期
日本學者對臺灣古蹟維護及相關著作出版的貢獻
日治時期五十年臺灣古蹟文化保存七階段
第三章 1950及1960無知破壞古蹟、缺乏文化意識的年代
省政府下達通令毀滅日本遺留之神社文物、公家機關卻需仰賴日式宿舍
近百年來臺灣銅像實即政治史的忠實寫照
古蹟逐漸崩壞於無意識的不知不覺年代
日治時期所建寺廟仍能保持原始宗教功能
各主要城市之城門樓被當成廣告看板
臺南地方耆老努力收集文物、石碑於大南門外形成碑林
以宮殿建築取代臺閩建築形式—臺南延平郡王祠改建
古城牆因應時情改為軍事碉堡—臺北古城門樓改建
大時代的氛圍造成古蹟被無知地破壞
第四章 民俗藝術的先知先覺—林衡道與席德進
出身名門望族、家學淵源的林衡道
1970年代考察全臺各地民俗掌故與鄉土古建築
林衡道的影響力
林衡道對古蹟的觀點
1970年代泛臺灣文化關懷者
席德進之出身背景以及來臺因緣
席德進的建築經驗
席德進相關著作
林衡道與席德進力保林安泰古厝終究失敗
第五章 1970年代鄉土文化保存發揚意識崛起,古蹟保存成為一種運動—林安泰古厝存、廢、移之爭論
1960年代末期開始意識到古蹟保存的重要性
林衡道為探討林安泰古厝藝術及文化價值之第一人
專業角度對林安泰古厝之評價
1950以及1960年代掀起現代主義文藝運動浪潮
國際化與科技化的省思並開始鼓吹地方性的傳統
鄉土意識的萌芽帶動臺灣古建築倍受重視
同一個時代不同的聲音
林安泰古厝保存失敗,但卻成為一個保存運動的議題
第六章 1980年代,文化建設委員會,執行古蹟指定政策與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布施行之後的重要案例
1982年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成立
1982年5月公布文化資產保存法
文化資產保存法所包含之五大內容
1983年4月完成臺閩地區一級古蹟鑑定
執行古蹟保存相關措施
1986年整修淡水紅毛城與馬公天后宮
政治力介入古蹟保存—高雄左營鳳山舊城
使古蹟保存觀念產生轉變的重要指標—桃園神社
1980年代臺灣的古蹟保存運動逐漸步上正軌
第七章 1990年代古蹟保存在國際及兩岸交流中觀念之提昇
文建會進行國際交流並邀請大陸相關領域學者來臺交流
歷史價值遠高於科技價值及藝術價值之臺灣古蹟保存認同觀點
1992年文建會赴巴黎UNESCO及羅馬ICOMOS訪問
十三行遺址保存事件開啟臺灣對於本島地下文物的重視
古蹟的保存仍舊敵不過工程建設—東和禪寺及曹洞宗別院
古蹟修復存在之技術性問題及研究對策
相鄰四周街區一併重視保存之案例—鹿港古街
成為公共建設犧牲品的臺北府城牆遺跡
第八章 歷史建築的保存與整修古蹟觀念的矛盾衝突
愈趨成熟的古蹟保存觀念
「古蹟」與「歷史建築」
未列入古蹟之有價值建築遭破壞及拆除
已列入古蹟之建築強行遭解除管制
古蹟之遷移與「易地保存」
「殘蹟保存」觀念—臺南億載金城
古蹟保存中「斷代」之定義—臺南大天后宮
古蹟「再利用」之限度—臺灣博物館
第九章 閒置空間再利用以及產業建築
1990年代出現「閒置空間再利用」以及「產業建築再利用」兩項課題
從清代至今日臺灣產業建築的發展與變遷
農業社會衍生出特有之產業建築型態
由水利工程以及窯礦業產生之重要產業建築類型
產業建築允許作更具彈性的使用
臺北剝皮寮古街之保存獲得成功
臺北鐵路機廠之保存與未來
第十章 近年古蹟保存法令的改進與修訂
劃定古蹟保存區,刊於古蹟完整保存
容積轉移概念
容積轉移計算方式
自費整修的成功案例—臺北保安宮
古蹟與周邊設施聯合成為文化園區—北大同文化園區計畫
臺北市都市發展局主導之優良案例—大稻埕保安街葉宅
2000年代文化資產保存法之修訂
歷史建築之保存較具彈性
第十一章 九二一大地震後古蹟保存觀念及技術性調整
大地震造成臺灣中部地區多處重要傳統建築嚴重損壞
中西式建築構造對抵抗地震力之比較
九二一地震後霧峰林家之保存問題
古蹟保存對真實性的定義
妥善運用舊料進行古蹟修復工程
九二一地震後臺灣古蹟保存與修復觀念必須調整
冗長作業程序造成古蹟修復進度的延宕
三三一地震突顯古蹟修復在增加荷重方面帶來的問題—臺灣博物館
日趨成熟的古蹟修復技術—臺北賓館
第十二章 古蹟保存新思維
古蹟保存新思維
基於歷史情感之古蹟保存
結合教育資源之古蹟保存
帶動休閒文化之古蹟保存
連結地方產業之古蹟保存
文化景觀之保存
ISBN:9789866049613
出版社:典藏藝術家庭
規格:平裝 / 320頁 / 17 x 23 x 1.6 cm / 普通級 / 全彩印刷 / 初版
出版地: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