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節,回顧鄭南榕前輩的最後身影

父親節將至,來分享一張為了臺灣的民主自由與家人永別的父親最後的身影……

1988年國際人權日這天,鄭南榕因在《自由時代》週刊刊登許世楷所撰寫的「臺灣新憲法草案」,引起黨國震撼,遭到國安局指示法務部法辦。
收到「叛亂罪」傳票的鄭南榕堅拒出庭,並為了堅守臺獨理念與百分之百言論自由,自囚於雜誌社內長達71天,直到1989年4月7日,警察派員包圍攻堅雜誌社,他反鎖房間門之後自焚就義身亡。

鄭南榕被判叛亂罪之時已是解嚴一年半的1988年,由此事件也可以了解,解嚴之後的臺灣並不是一瞬間就成為現在的樣子,黨國的影響深入社會,直到現在仍影響著走過戒嚴的世代,而鄭南榕事件也證明自由民主絕非獨裁者的恩賜,而是靠人民不斷抵抗而來。

「如果我死了,我不會白白犧牲,一定能對後來的人有深遠的影響」鄭南榕在拘提前夕這樣告訴同志,最後他以身殉道,也以這把火照亮臺灣自由與人權,帶領著我們追隨其一生堅持的價值。

或許香港也有很多父親正為了自由和下一代的未來站在第一線抗爭,在父親節回顧這張令人心碎的照片,也衷心期盼未來不會再有一個家庭因為獨裁政權的暴力而破碎。

祝福大家父親節快樂

圖片取自宋隆泉攝影集《臺灣的自由風景》
文字參考自《台灣民主印象:邱萬興攝影集 198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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