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5月9日,清大學生廖偉成因獨臺會案遭逮捕

你知道不到30年前,臺灣人可能因為看一本書被判死刑嗎?

1991年5月9日清晨,臺北市調查處、臺北縣調查站、新竹市調查站、高雄市調查處等四個情治單位,在調查局局長高明輝的指令之下,在臺北逮捕了陳正然,闖入清大宿舍逮捕清大歷史所學生廖偉程,在新店逮捕王秀惠,在高雄市逮捕林銀福,再將四人送往臺北市調查局羈押。
共同原因只是閱讀史明的《臺灣人四百年史》,就被以違反刑法第100條「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 …. 」以及《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犯刑法第一百條第一項者,處死刑」遭到逮捕。

調查局指稱,這些人受旅日臺獨工作者史明指使,在臺灣運作稱為「獨立臺灣會」的組織,「意圖顛覆政府」。但被捕的四人,在被押送看守所前,根本完全不認識彼此,他們的共通點,不過是閱讀史明著作《台灣人四百年史》,並前往日本拜訪史明,回臺後製作與散布獨臺會相關的文宣。除了製作文宣以外,四人也沒有任何暴力或違法行為。當時的臺灣社會已經解嚴快四年,民主化的浪潮正準備席捲整個九零年代,眼睜睜地看著情治單位闖入學生宿舍逮人,各地曾參與三月學運、反軍人干政抗爭的群眾,怎麼可能忍受?

最先動起來的是清大學生,事發當天中午,學生迅速集結並成立「廖偉程後援會」,在清大校園發起遊行,聲援被捕的歷史所學生廖偉程。當晚,幾位清大師生與時任民進黨立委,直接前去臺北調查局要求放人。憤怒的學生進而佔領中正紀念堂,被鎮暴警察暴力驅離。黨國勢力接二連三的國家暴力,引起學界與社會強烈的不滿,十三日各校開始發動罷課,十五日學生更進駐臺北火車站靜坐抗議,直到二十日示威遊行後才離開。

面對如此巨大的民意反彈,立法院只得亡羊補牢,在事發後緊急提案廢除「懲治叛亂條例」,火速在二十一日通過提案,二十四日廢除「檢肅匪諜條例」,接著修改刑法一百條,才讓四名被告青年的公訴獲判不受理。一連串的修法終於為臺灣除去了威權司法的遺毒,陳正雄、廖偉程、王秀惠、林銀福等人被稱作「末代叛亂犯」,他們的獲釋,象徵臺灣正努力邁向告別法律為獨裁者服務的年代。

現在的我們可以自由閱讀,不用擔心被逮捕甚至判處死刑,這些早已習以為常呼吸的自由空氣,是數不盡前人犧牲、冒著危險一點一點爭取來的,並非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但這樣的自由,卻也成為敵國滲透染指臺灣的便捷管道,要如何在自由空氣中兼顧社會安全,避免被「以民主摧毀民主、用自由毀滅自由」,值得現代的我們深思。

來看看當年讀了會判死刑的書長什麼樣子:
《簡明台灣人四百年史:圖文精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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