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年4月29日,通信局開始女子雇員採用試驗

1910年代後期,隨著教育普及、識字的女性增加,「職業婦女」也漸漸出現~
在1907年的《臺灣日日新報》報導中,指出現在文明國家政府會在一定範圍內採用女性員工,日本在數年前開始,日治下的臺灣也曾錄用女性於鐵道部中,到了1907年更由負責郵便、匯兌、電信相關事務的通信局招募女性雇員。

要得到這份工作,品行端正、言語明晰、視覺聽覺沒有問題、和父兄或其他監護人同住、滿15歲的女性、一定的教育程度等……都是條件之一,繳交志願書之後還要參加三個科目考試,考查郵便儲金相關法規、作文還有算術能力。

最後這場招募有32名女性參加,錄取6名,且因政府認為女性有熱心、忍耐、用心、周到、薪水低廉等特質,加上實務成績良好,3個月後很快又進行第二次招募。
除了公部門,1920~1930年代女性在職場上的身影也越來越多樣化,例如事務員、打字員、店員、車掌、列車服務員、接線生、產婆、護士、美容師、女給、女工等等
許多針對職業女性的產品和服務也應運而生-撫慰工作辛勞的安神湯、給識字女性閱讀的流行雜誌、美容美髮業……,100年前的社會,你是否能想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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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翻攝自《薰風第10期》內頁:「精神、經濟獨立自主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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