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國家公園,可能有不少人以為臺灣國家公園的起點是1984年成立的墾丁國家公園~
其實遠在80年前,日本就引進西方國家公園的概念,在1931年頒布「國家公園法」。
1934年日本本土的三個國家公園正式出爐,臺灣的國家公園雖晚了三年指定(1937年),但在之前已經醞釀多年。例如1931年起就陸續有官紳合組的「國立公園協會」成立,各自為阿里山、大屯山後援宣傳,隔年嘉義和花蓮也為了支持阿里山和太魯閣被劃為國立公園,競爭白熱化!
即使在公園規劃成立的過程中,也有因為大屯山和太魯閣的礦藏而反對設定(劃為國立公園將不能開採),軍方也因為大屯山可能因戰事需要做為演習場而積極反對,1937年總督府仍決定設立國家公園。
從當時規劃成立的報導,可以看到不論是國立公園的法規、制度、範圍,到觀光路線、公園介紹、公園沿革都已完成,只差臨門一腳的經營管理。可惜之後隨著戰爭開始,國家公園的經營就被擱置了,戰後整整過了40年,才成立墾丁國家公園。
上圖:1937/12/27 臺灣日日新報報導臺灣三大國立公園誕生
下圖:臺灣國立公園協會發行的「臺灣的國立公園」明信片組封套,取自《日治時期繪葉書 臺灣風景明信片》全島卷
內文參考自:
《台灣西方文明初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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